關於促進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科技成果轉化(hua)體製機製創新的若幹意見實施導則 為貫徹落實《武漢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科技成果轉化(hua)體製機製創新的若幹意見》(武政〔2012〕73號,簡稱“黃金十條”),激發各類主體創新創業活力,促進科技成果轉化(hua),特製定本實施導則。 一、允許和鼓勵在漢高校、科研院所與事業單位教師、科研人員留崗創業,,根據創業情況保留其原聘專業技術崗位等級3-8年,檔案工資正常晉升,創業所得歸個人所有。鼓勵科技人員在企(qi)業與科研院所、高校之間雙向兼職,鼓勵在校學生休學創業,創業時間可按相關規定計入學分
湖北武漢國家農業科技園創業中心 企(qi)業(項目)畢業管理辦法 湖北武漢國家農業科技園創業中心作(zuo)為農業專業孵化(hua)器,以推動農業科技成果轉化(hua)、孵化(hua)培育農業科技企(qi)業和培養致力現代於農業科技發展的企(qi)業家為宗旨。為加強對孵化(hua)器畢業企(qi)業(項目)的管理,根據科技部、省市有關規定,製定本辦法。 第(di)一章總則 第(di)一條本辦法旨在規範科技企(qi)業孵化(hua)器及畢業企(qi)業的管理,統一在孵企(qi)業畢業標準,促進在孵企(qi)業畢業。; 第(di)二條; 在孵企(qi)業孵化(hua)期滿,可以準予畢業、延長孵化(hua)或者因孵化(hua)失敗而終止。 第(di)三條; 本規定僅適用於本孵化(hua)器及畢業企(qi)業。 第(di)二章畢業條件 第(di)四條在孵企(qi)業達到以下條件之中至少四條的應當
湖北武漢國家農業科技園創業中心 企(qi)業(項目)入駐管理辦法 湖北武漢國家農業科技園創業中心作(zuo)為農業專業孵化(hua)器,以推動農業科技成果轉化(hua)、孵化(hua)培育農業科技企(qi)業和培養致力於現代農業發展的企(qi)業家為宗旨。為了加強對的在孵化(hua)企(qi)業(項目)的管理,提高孵化(hua)成效,根據科技部和省市有關規定,特製定本辦法。 ; 第(di)一章;總;則 第(di)一條;本辦法旨在規範科技企(qi)業孵化(hua)器及在孵企(qi)業的管理,統一在孵企(qi)業的入駐標準,促進科技企(qi)業孵化(hua)器的健康發展。 第(di)二條;科技企(qi)業孵化(hua)器應當發揮社會中介機構的作(zuo)用,吸引科技服務機構入駐,為在孵企(qi)業(項目)提供良好的服務。 第(di)三條;本辦法所稱的孵化(hua)項目是指在科技企(qi)業孵化(hua)器內重點進行產
由武漢東湖高新區全資國有公司武漢高科農業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高農”)負責管理的湖北武漢國家農業科技園區是2001年9月國家科技部批準建設的全國首批國家級農業科技園區之一。2006年,湖北武漢國家農業科技園創業中心被國家科技部認定為國家級科技企(qi)業孵化(hua)器。2011年10月,高農集團旗下負責投
[+查看詳細]作(zuo)為世界上最早進行有機產品生產的國家,丹麥國內的有機食品占有率(lv)高達8%,位居世界前列,其有機農業生產技術也一直處於世界領先水平,且有機雞蛋生產方麵更顯卓越,有著豐富的有機雞飼養和育種經驗,以及先進的有機雞蛋生產、加工等技術。而我們的丹麥合作(zuo)方DUEHOLM-DK公司更是其中的佼佼者,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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