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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武漢市新興產(chan)業投資貼息補助實施辦法
      發布時間:2015-04-22 瀏覽:31653 發布人:管理員字體:

      武漢市新興產(chan)業投資貼息補助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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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發揮財政支持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的激勵和引導作用,集中各類財政專項資金,采取投資補助或者貸款貼息的方式支持我市新興產(chan)業加快發展,根據《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先進製造業投資的意見》(武政[2009]48號)以及《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快集成電路等15個新興產(chan)業發展指導意見的通知》(武政[2009]54號)等文件精神,特製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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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投資貼息補助的支持對(dui)象

      市財政資金投資貼息補貼的支持對(dui)象為集成電路、新型顯示、節能環保、新能源、新一代移動通信、生物、激光、新動力汽車、軟件及服務外包、動漫、地球空間信息、數控機床、新材料等13個戰略性新興產(chan)業中且符合下列條件的製造業項目:

      (一)項目實施地點在我市行政區域內,項目實施企業在我市納稅。

      (二)項目符合國家產(chan)業和環境保護政策,且屬於《武漢市新興產(chan)業發展鼓勵目錄》規定項目。

      (三)項目年(nian)度固定資產(chan)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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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企業固定資產(chan)投資的界定

      (一)本辦法所稱企業固定資產(chan)是指在企業投資項目(已竣工)中形成的已投入生產(chan)使用且使用期限超過1年(nian)的房屋、建築物、機械、運輸(shu)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chan)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和工具等。

      (二)企業投資改建和擴建項目不(bu)包括與該項目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和流動資金投入;新建項目可計算土地使用權投入,但土地使用權投資額在計算政府投資貼息補助資金時不(bu)超過企業項目總投資額的30%。

      (三)企業項目投資按上年(nian)公曆年(nian)度的實際投資額計算。上年(nian)以前的投資不(bu)納入本年(nian)度政府投資貼息補助資金的計算範疇。

      (四)對(dui)企業投資的、建設工期在1年(nian)以上且投資總額超過5000萬元的項目,在項目竣工以前可預計算投資貼息補助金額,在項目竣工投產(chan)後的次年(nian)度一並進行投資貼息補助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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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資貼息補助資金的申請

      (一)按照誠實申請、公正受理、公開透明、普惠支持的原則,企業可通過“武漢市財政支持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平台”進行投資貼息補助資金申報。

      (二)申請投資貼息補助資金的企業需提供下列資料:

      1.企業申請投資貼息補助資金報告。

      2.企業投資項目批準、核準或者備案的有關文件。

      3.項目竣工(進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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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資貼息補助金額的確定

      (一)投資貼息補助金額為企業上年(nian)實際固定資產(chan)投資額的2%。有銀行貸款的項目按照實際投資總額(包括銀行貸款和企業自籌資金)安排貸款貼息,無銀行貸款的項目安排投資補助。

      (二)投資貼息補助資金按照企業納稅關係由市、區財政各承擔50%。

      (三)市、區財政對(dui)企業同一投資項目的投資貼息補助數額各不(bu)超過500萬元,且為一次性貼息補助。

      (四)市對(dui)企業的專項政策與投資補助有重複的,按照“就高不(bu)就低”原則剔除重複部分後計算確定。

      (五)對(dui)省級以上經濟開發區、都市產(chan)業園內的企業,執行市財政對(dui)園區現(xian)有的專項支持政策規定,即:市財政應當承擔的投資貼息補助部分,原則上由市財政局協調相關區財政局從市對(dui)區專項政策資金中落實到企業,或者從市對(dui)園區的專項資金中安排到相關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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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投資貼息補助資金的審核和撥付

      (一)市級投資貼息補助資金由市相關專項資金管理部門對(dui)企業的資格(ge)條件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核認定,商市財政部門核實後撥付。具體工作分工如下:

      1.集成電路、新一代移動通信、生物、激光、新動力汽車、地球空間信息等6個產(chan)業由市科技局負責。

      2.新型顯示、軟件及服務外包產(chan)業由市信息產(chan)業辦負責。

      3.節能環保產(chan)業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4.新能源產(chan)業由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5.數控機床產(chan)業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

      6.新材料產(chan)業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負責。

      7.動漫產(chan)業由市文化體製改革與產(chan)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二)投資貼息補助資金的支持金額,在網上公示1周無異議後再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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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投資貼息補助資金的賬務處理

      企業收到投資貼息補助資金,形成資產(chan)部分計入資本公積金;不(bu)能形成資產(chan)的部分,據實核銷。收到的項目貸款貼息資金用於衝減財務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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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投資貼息補助資金的監督檢查

      項目承擔企業要將投資貼息補助資金專項用於投資項目,任何單位、個人不(bu)得以任何借口截留、擠占、挪用該項資金。市、區財政部門要加強對(dui)投資貼息補助資金的監督檢查,對(dui)弄虛作假騙取資金或者不(bu)按規定用途使用資金的,將取消項目單位的申請資格(ge),並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有關規定予以嚴肅(su)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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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本實施辦法從2010年(nian)1月1日開始執行,有效期為3年(nian);由市財政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信息產(chan)業辦、市科技局等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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